法律

彩礼返还的比例怎样确定

  彩礼返还的比例怎样确定

  (1)以订立婚约为前提条件和基础;

  (2)给付时间一般是订立婚约的过程中或登记结婚的前后,也有大量发生在结婚仪式上;

  (3)具体数额一般需要媒人从中斡旋确定,经常是在媒人和亲戚的见证下完成交付的。

  在返还比例的确定上,总体而言,应根据哪方提出解婚约、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流产及生育子女、彩礼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案件具体情况酌情给予以确定。如一方为了结婚在举办仪式、置办酒席等方有怕花销;且因同居生活而怀孕,并在双方确定无可能登记结婚的情况下,终止了中期妊娠,对身体和精神均有较大损伤,故可以适当减少返还彩礼的比例。

  哪些情况需要返还结婚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