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时母亲对子女抚养享有优先权吗

  离婚时母亲对子女抚养享有优先权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孩子抚养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10周岁以上的孩子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1)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育费给付期限。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抚育费给付方法。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收养法》对抚养权的规定

  第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从上述两部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非婚生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均有抚养、教育、探视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因为父母双方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而不复存在。因此,女方带走小孩后不愿意再抚养,你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自己抚养(如果你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