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条例》;
二、办理机构:
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三、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9元/对;
五、办理需知:
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4、双方自愿离婚;
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本人结婚证;
4、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办理程序
(一)、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点击下载(登记机关提供);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二)、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三)、登记
1、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