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证明感情不和需要哪些证据

  证明感情不和需要哪些证据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知道了解分居事实的房东或、邻居亲自作证或由其出具的证言;

  5、双方的书信来往、录音等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录音谈话要涉及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只要对方也承认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和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

  6、分居期间如有其他同居人,同居人的证明;

  7、分居期间一方在外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等。

  8、如一方当事人提出二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承担举证责任。

  9、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