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通常诉讼离婚费用多少钱

  通常诉讼离婚需要多少钱

  所谓诉讼离婚的费用,是指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所需要依法交纳的各种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离婚案件属于非财产案件,是当事人因人身权等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交纳的费用。诉讼离婚的费用,包括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依法缴纳的各种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从上述规定可知,诉讼费有两部分组成:1、案件受理费,即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其他诉讼费用,即当事人应当在诉讼中支付的除案件受理费之外的其他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又第三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律师建议:为了防止男方转移财产,建议女方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需要5000元的申请费,还要提供担保,根据您给的材料,还是收集证据比较合适。可以追求男方刑事责任,但是需要有证据。由此可以看出,离婚诉讼的费用问题可以遵照相关规定,作相应的相应处理。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