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裁定撤诉怎么办
1、原、被告就离婚问题达成了协议,已在或拟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原告因被告悔改,为其言行所感动,自愿放弃离婚的诉讼请求,不再要求离婚。
3、对方坚持不离,法官劝解当事人撤诉,当事人采信了法官的建议。
4、其他原因导致当事人撤诉。
当事人撤诉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当事人撤诉经法院准许并裁定后,当事人不能反悔,若再提起离婚必须另行诉讼,本案终结。
2、当事人自撤诉裁定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一般不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须等裁定生效六个月后才能重新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