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证据怎么收集

  离婚证据如何收集

  收集离婚证据必须依法进行。人民法院立案后,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需要收集证据时,可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也可直接向当事人本人进行收集调查证据;收集证据应由二个人以上共同进行,独审独记,独来独往是违法的。证据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或盖章。

  收集调查证据必须客观,应当实事求是,绝不能凭主观意愿去取舍。

  收集离婚证据的方法,因证据的形式而有所不同。具体地说有文字记录、录音、录象、以及提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