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分析
根据司法实践总结,一般来婚前一方的股权在婚后的股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股权转让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的房屋,婚后出租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卖房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后的增值或贬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但本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款在婚后的而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为什么这么认为呢?因为主要看夫妻有没有为收益做出贡献,比如股权分红,虽然是婚前一方的股权,但是婚后,一方管理、经营自己的公司或股权,另一方操劳家务或在其他行业,各自的行为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都消耗夫妻共同财产,都消耗夫妻共同劳动,当然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出租,需要经营、管理,股票、基金需要费劲信息考虑,这些行为都是劳动,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其中收益或亏损当然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至于存款本金即利息或股权转让款就不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即使不付出、不劳动,它们也会有这些收益的。但如果能证明非房屋所有人的他方并未参与房屋的经营管理,则房屋的租金收益仍应属于个人财产。当然,离婚当事人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