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告在借贷纠纷判决前离婚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一、被告在借贷纠纷判决前离婚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无论被告人是否离婚,债权人都可以要求男女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的,不能要求被告人配偶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约定夫妻个人的债务各自承担怎样会有效

  首先,按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夫妻个人的债务各自承担。只要是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便会产生法律效力。

  不过,婚内财产协议有以下情形的会被认定为无效:

  1、夫妻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并且损害国家利益;

  2、夫妻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其次,夫妻间约定婚内财产协议,一般对双方会产生效力,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人。

  并且,对外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即夫妻一方借钱时,跟债权人对约定为夫妻个人债务达成一致,那么将由夫妻一方承担还款义务。

  2、夫妻双方约定个人的债务各自承担,债权人知情的为夫妻个人债务。

  债权人借钱给夫妻一方,并且知道双方约定了婚内财产协议,这样也可以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