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第一,一方当事人赌博的债务。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中的一方以个人名义向外借款是常有的事,但是有些当事人,好逸恶劳存在赌博的不良习惯,而赌博所欠的债务不是合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赌博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另一方清偿。

  第二,一方的婚前的按揭汽车贷款。一方当事人婚前购买的汽车,是按揭贷款所欠的债务,此类资金只用于个人并没有用于家庭开支和使用,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责任,所以此类债务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三,一方当事人接受的赠与财产。假设一方接受了他人的遗嘱或赠与,并且明确只归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所有,而这份遗嘱或馈赠所附带的债务,也跟另一方没有关系。

  第四,一方当事人违法行为所付的债务。夫妻一方单独因为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侵权行为,而所负的债务,另一方没有共同承担的义务。这里包括从事赌博、吸毒等行为。

  第五,夫妻双方签订了婚内债务协议,第三方知晓的。不管借的钱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约定了这笔钱由某方个人承担,而且债主也事先知道了这个约定。那么另一方也不需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