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判决如何反诉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判决如何反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如果被告对原告反诉的,可以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审理案件的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反诉提出时间是多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根据证据规则第34条第3款,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举证期限届满前。从理论上说,民诉意见与证据规则属于同位法,对于同位法,当然是新法优先与旧法,当然适用证据规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本诉的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需要注意的是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不能反诉。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