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终止合同怎么写
耕地终止合同怎么写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第十二条【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终止申请书xx乡人民政府:
本人于2001年9月与三团乡签定了《草原承包合同书》,承包的草原位于七十六村八十三屯西侧,具体位置及面积:八十三屯西草原,西至八十八乡八十一村草原,北至六十八村七十五耕地,南至七十六村八十三屯耕地,东至土路。草原面积为60垧。其使用年限为2001年12月30日至2031年12月31日。
本人申请终止合同,合同约定的相关权义转由xx承担。
申请人: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