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算正式合同吗
一、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算正式合同吗(《合同法》有效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房地产居间协议不算正式合同的,居间协议和正式合同两者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具体两者的区别如下:
(1)、买卖合同只有少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协议即使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卖方直接以房屋买卖达成一致的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
(3)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
二、什么是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1、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