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买方分期付款一半之后违约不付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解除分期付款合同,分以下2种情形分析:

  1、卖方因对方严重逾期付款的,可以解除合同。

  判断严重逾期付款的标准是逾期付款金额达到总金额五分之一或者经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仍然未付款,卖方可以解除分期付款合同。并向买方主张违约责任。

  这里的违约责任可以是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实际损失等,即:

  (1)分期付款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来履行。

  (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的,卖方可以向买方主张违约实际损失,也就是因为对方的违约不买了,造成了卖方哪些实际的损失。

  这个具体数额没有具体的标准,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倘若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卖方需要搜集证据来佐证这个实际损失的金额。然后向法院申请起诉解决。

  在起诉的时候,首先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1、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2、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者约定不明的,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其中:

  (1)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然后是要注意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民事起诉状:要写明原告的诉讼请求,即你主张什么,理由是什么。

  书证:如合同、运货单、收货单、汇款记录等等与案件相关的书面证据。

  证人证言。

  录音录像、电子数据资料。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邮件等等。

  2、买方因为自身原因,不想继续买了,也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买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也是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来执行。

  (2)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违约赔偿金额来执行,倘若双方不能就违约赔偿金额协商一致的,可以选择通过向法院去起诉来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