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租赁合同不想履行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不想履行怎么处理

  1、如果合同已经成立尚未生效,此时您可以向其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书,最好用快递方式送达。可以当事人双方协商解除,如协商不成,一方不同意解除,则合同继续履行。您需要承担的责任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损失比较小。在你明确表示不继续履行,并协助他寻找下家时,房东有义务减少自己的损失。这都是对你有利的。已然如此,把损失缩减到最小吧。

  2、在无法定或约定解除事由成就的前提下,一方若解除合同,会出现以下情况:

  1、协商解除,根据双方协商结果解除合同。

  2、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意图,另一方不同意解除,可能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能导致合同继续履行。

  3、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意图,另一方同意解除,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损失的额度可能包含对方因履行本合同已支出的费用、合同若履行可能获得的利益,但应以签订合同时违约方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为限。

  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有以下两种途径:

  (一)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只要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即可: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3、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5、乙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必然引起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未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无论根据约定还是根据法定解除合同时,都应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方解除。对方当事人接到合同解除的通知后,认为解除条件不成就的而不同意解除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