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表上的租期怎么写
房屋租赁登记表上的租期应该怎么写
1、房屋租赁登记表上的租期按约定租期为准,可以在网上搜一下有很多范本,关于租期和支付时间、每次支付多长时间的租金,在租赁合同的范本中几乎都有。若约定不明可签订补充协议,若双方现已发生争议,可提供其它证据作证租期。具体方案要根据你的诉讼目的确定。
2、租期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合同重要条件之一。通常,土地、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租期具有长期性的特点。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期满,可以续订,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即使有约定,该超期约定也无效。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租期的,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思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给其必要的准备时间。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存在剩余租赁期限的问题,承租人当然可以转租。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合同的主要条款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合同的形式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