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没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租金应何时支付
合同中没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租金应何时支付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租房房租支付方式
1、根据经验,押一付三是租客最乐意接受的一种方式,但对房东来说三月收次租有点频繁和麻烦。建议少许让价,跟租客签半年一付或者一年一付。如果房屋装修及家具电器较多的话,可以提高押金。
2、根据经验,租客一般不乐意转账,而是现金支付。作为房东,出于安全,当然不能暴露住址给租客。这意味着得跑腿上门去收租,有时候双方都忙,不好约,怎么办可以委托中介代收。
3、租金收取最好签提前半个月收(可以找合适的理由,比如需要缓冲期),这样相当于收了一个半月的押金,房东更加主动一些。但提前太多租客会反感,提前一个礼拜收租,租客可能比较容易接受。
4、去收租的时候,建议在楼下收,不要进房收(安全考虑,同时也是尊重租客的隐私)。
5、如果租客提出,不按照合同来付租金,不要答应,坚决按照合同来。
6、如果租客实在没钱付房租,可以酌情缓两三天,但不能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