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土地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合同的效力如何

  土地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合同的效力如何

  承租人死亡了的,那么这个租赁合同中要是没有提及相关的处理方式,一般是有效的,如果说合同中说了要是承租人出现了死亡情况合同就立即取消的,那么就没有法律效力。

  承租土地的自然人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土地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最长期限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

  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