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著作权作品的构成要件

  一、著作权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1793年又颁布了《作者权法》,作者的精神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

  二、著作权作品的构成要件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第一,应当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

  第二,应当具有独创性或原创性。

  第三,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