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标的要素哪些必不可少

  一、商标的要素哪些必不可少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标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显然,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就是:可凭视觉分辨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综上,商标只要包含上述要素其一或组合即可,没有哪一个要素是必不可少的。

  二、私自更改商标如何处罚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即属于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

  对注册商标作局部或较轻微的改动(如改变商标文字部分的字体,或在不改变图回形主体的前提下对图形部分作某些变动或增减等)的,属于《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述的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