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及时办理商标信息变更
为什么要及时办理商标信息变更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它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商标申请人。”
2、另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