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时商标权应当如何处理
公司上市时商标权应当如何处理
商标权作为能为公司带来超额利润的一种无形资产,对公司经营业绩具有重大影响。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行人必须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标权,其在用的商标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得存在着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因此,公司的商标一般遵循以下处理原则:
(1)公司改制设立其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进入股份公司时,其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所使用的商标权必须随同进入股份公司。
(2)拟应当在获准发行前将商标处置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商标权的处置情况。
公司上市时哪些资产需要进行评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性财产作价出资”。“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因此,时用于出资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等)应当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