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含义及如何认定
驰名商标的含义及如何认定
一、驰名商标的含义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需要两个要件:一是为相关公众所知晓;二是享有较高的声誉。与一般商标相比较,驰名商标知名度高,竞争力强,影响范围广,已经被消费者、经营者所熟知和认可,具有很高的品牌价值。
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在我国目前实行行政主管部门与人民法院均可认定的双轨制,但须以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请求为前提。具体的认定方法有:
1、通过商标局认定: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由各省级工商局将经过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最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也可以向商标局请求认定其商标驰名,此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2、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依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3、通过人民法院认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