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况

  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况是什么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辞退的补偿方法如下:

  1、在试用期中,公司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除非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之情形。

  公司让你辞职可能是个“陷阱”,你如果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将拿不到任何补偿;因此,你无论如何也不能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或辞职,或者与公司协商好补偿金后,再辞职。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此处的月工资是税前工资。综上,你只能获得半个月的工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