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者辞职必须单位批准吗

  劳动者辞职必须单位批准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该规定来看,法律赋予劳动者自由辞职的权利,在劳动者没有签订服务期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下,劳动者如果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按照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法》亦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因此,劳动者的辞职文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即可生效。若劳动者按照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文件,用人单位不予批准,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制造障碍,包括扣发工资、档案等,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