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和协商解除的条件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规定在特定条件和程序下,用人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