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事实劳动关系用交五险吗

  事实劳动关系用交五险吗

  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就需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所以事实劳动关系是要购买社会保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3、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

  (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

  (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3)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5)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在申领期内失业人员应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主动接受推荐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荐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