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是否可以通过工资认定劳动关系

  是否可以通过工资认定劳动关系?

  工资只是确认劳动关系的条件之一,因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者须受用工单位劳动管理,并须严格遵守其劳动规章制度,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劳动并领取报酬。这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须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进行的,那么劳动者如果可以自行安排劳动,就不属于劳动关系;二是劳动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劳动行为本身要受管理,比如什么时候开始劳动、什么时候结束劳动、提供何种劳动等;三是劳动者要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与劳动有关的规章制度,比如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等;四是劳动关系中的劳动必须是有偿的,无偿的劳动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义务帮工,如义工。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关系是否还存在?

  对此,有的认为,“用人单位招用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的,双方之间成立劳务合同关系。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中,均没有将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作为判断劳动合同是否终止的依据。在用人单位聘用的劳动者已达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时,如果将他们之间的用工关系与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一样视为劳务关系,在双方对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时,这些人员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因此,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的,应当认定双方之间成立劳动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