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按劳动法怎么订才有效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按劳动法怎么订才有效
签订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需注意三大要件合同才合法有效,具体为:
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根据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中的规定,需企业资产及企业人员满足一定条件下才具有核发资质的标准。
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
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
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若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即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一定要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承包方另行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否则就会出现名为劳务分包实为专业分包或者转包的无效合同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