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么约定离职补偿金可以规避风险

  怎么约定离职补偿金可以规避风险

  一、合理选择辞职理由

  法律对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比较宽松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注意搜集保存相关证据

  找到了上述辞职理由,也不能跟公司说了后就拍屁股走人。毕竟被人炒是一件不舒服的事情,公司肯定会利用各种手段反客为主,即他辞退你,或者在各个小的角落克扣你的银两。一旦公司这样做了,你又没有相关证据心里肯定不爽,所以要注意保存对自己有力的相关证据。公司会否认和你的劳动关系,这样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用补缴社保。那怎么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呢你可以保存以下证据:打卡或签到记录(不好调取也可以拍照),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服,涉及到你劳动者身份所办理的相关手续,工资条,餐卡,邮件资料,入职登记表等等。其次公司会否认你的工资标准(这种情况多见于未签劳动合同或虽然签了合同但合同中只是底薪,你的工资结构是按照提成或其他方式算的),这种情况就要搜集能证明你实际工资的证据,比如:历次的工资条,入职登记表(上面有你的工资要求及上级领导的批准签字),公司相关业务提成制度(证明你的工资结构),你所做的业务量备份资料,下班时间或休息时间加班的记录等等。

  三、注意索要经济补偿金

  慷慨人士认为能顺利走人就行了,这个不要也罢,但有一部分贫下中农还是有此等需求的,故在这里强调一下。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针对于员工单方辞职,你只要能找到公司的那根刺,公司都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公司给不给是一回事,咱要不要是一回事,所以还是可以争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