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企业辞退能力差的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企业辞退能力差的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6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