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无约定解除关系同样赔偿双倍工资吗
【争议焦点】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处理结果】
经调解,公司同意支付高某赔偿金4000元。
【案例评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本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公司主张的试用期的说法并不成立,适用试用期的相关条款与高某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规定。
针对部分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利用试用期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现象,《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期限、工资标准及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和程序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根据法律规定对试用期作出约定,以免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