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领导指示造成后果的怎么量刑
一、受领导指示造成后果的怎么量刑
受领导的指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和当事人在案件中的作用量刑,如果是从犯的,应该从轻、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从轻处罚需要出示哪些证据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希望获得从轻处罚的,准备的证据资料应该根据实际案情而定。可咨询刑事辩护律师或请律师处理,但一般可以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如是未成年人或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应当准备身份证及复印件。如身证份年龄有误的,应当提供出生证、邻居口供等其它能有利证明年龄的证据。
2、如果是聋哑人、盲人,可以准备残疾证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3、如果是自首的,应提供自首材料。一般可向投案机关索取。
4、如果存在立功的,可提供检举揭发的证据资料,立案及裁判等文书。可向相关办案单位索取。
5、存在精神疾病的,可依法出具鉴定证明。
7、取得受害人及家属谅解的,可出示谅解书;积极赔偿的,可出示相关单据等等。
以上只是针对几种常见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的情形进行陈述的,实际上,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的情形,不限于上述几种,还有非常多,不同的情形,就需要有针对性地准备证据资料。因此,这里就没有一项一项地进行细致的分析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