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量刑怎么定的
一、刑事诉讼法量刑怎么定了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时,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并且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二、量刑的法律特征
量刑,指法院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刑、判处何种刑罚、何种刑度以及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量刑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量刑是人民法院的一种审判活动。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量刑权。
2、量刑的对象是犯罪分子,即被法院依法确定有罪的人,只有对犯罪分子才能决定是否适用刑罚、适用何种刑罚。
3、量刑以定罪为前提,只有先确定有罪,然后才能决定是否以及如何量刑。
4、量刑的任务:
1)决定是判处刑罚还是免除刑罚;
2)决定刑种、刑度;
3)决定是否实行数罪并罚;
4)决定所判处的刑罚是否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