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醉驾判刑需要什么程序
济南醉驾判刑需要什么程序
1、抽血。等待验血报告
2、通知拿验血报告
3、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办理取保后审。由派出所指定办理GPS手机号,并保持随打随接状态。
4、案件将会转交给检察院。等待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5、检察院下达起诉书。
6、等待法院开庭宣判。
7、法院下达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由法院委托司法局做社会调查,同时到司法局报到。
8、司法局受权当地司法所做调查,视情况而定,快点两天,慢就不好说了。
9、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调查报告,再由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议,法院根这些调查定刑。
10、法院下达判决书。
11、拿着判决书,找交警队办案民警,到派出所取消,取保后审,再凭保证金票居,到市局退还保证金。
12、服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