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我国《刑法》61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法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是否从重或者从轻处罚。从重处罚或者从轻处罚,均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刑罚。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情形系法定从轻处罚:

  1、未成年人犯罪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聋哑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处罚;

  6、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9、教唆犯----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