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为人有盗窃前科再入罪的是否构成累犯

  一、累犯的分类

  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即一般累犯。关于特别累犯,根据《刑法》第66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累犯的认定方法

  1、一般累犯条件:

  (1)罪种,都是故意罪;

  (2)刑种,都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

  (3)时间前提,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期满以后,5年以内;

  (4)年龄条件:犯罪时年满18岁,主刑执行完毕。不包含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刑罚执行完毕”,从期满“释放之日”起、*假释犯,“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5年以内。所以,的,属于一般累犯。如果行为人的犯罪是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之内再故意犯罪的,被判处有期以上徒刑的,会构成累犯。如果行为人前罪未满十八岁,或者不是故意犯罪,或者是在五年以后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2、特殊累犯: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2)恐怖活动犯罪;

  (3)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罪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累犯责任:应当从重处罚,不得缓刑,不得假释,可适用特别死缓。

  三、累犯有三种法律后果:

  (1)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2)根据《刑法》条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3)根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