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职务犯罪在押犯人如何假释

  职务犯罪在押犯人如何假释

  在监狱服刑的职务犯罪分子,如果要进行假释的,需要满足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条件,经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办理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一)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二)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包括:

  1、滥用职权;

  2、玩忽职守;

  3、枉法追诉裁判罪;

  4、私放在押人员罪;

  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报复陷害罪;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