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假释
一、假释本质为有条件将罪犯提前释放:
1、必须符合假释的适用条件;
2、被裁定假释以后,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须遵守一定条件。
二、假释适用条件:
1、假释对象条件:
A。有期徒刑;
B。无期徒刑罪犯;
C。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假释。
2、假释执行刑期条件:
(1)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原判刑罚1/2以上;应从羁押之日起算。
(2)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0年以上[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为13年以上]/应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
(3)破格假释:
A。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执行刑期的限制。
B。“特殊情况”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的特殊需要情况。
3、假释实质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在刑罚执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的罪犯。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2)提前释放[即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A。不致违法/重新犯罪;
B。或年老、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致残],并丧失作案能力。
(3)《监狱法》规定,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假释。
4、假释的消极条件[即禁止假释的对象条件]:
(1)累犯不得假释。
(2)严重的暴力性犯罪不得假释。
A。暴力性犯罪限于:①故意杀人/②强奸/③抢劫/④绑架/⑤放火/⑥爆炸/⑦投放危险物质/⑧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
B。严重暴力性犯罪标准:
①行为人一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不得假释[即使减刑后在10年以下的,仍不能假释];
②没有一罪在10年以上,即使宣告刑10年以上,可以假释。
5、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三、假释考验期:
1、有期徒刑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2、无期徒刑为不变期限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