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假释意义需社会验证
刑法规定的假释制度,是罪犯重新融入社会的桥梁。在国家大庆之际对服刑人员集中办理假释、减刑,在四川监狱史上尚属首次。为了让重获自由的服刑人员出狱后不再危害社会,此次办理的减刑、假释案件都是主观恶习不深,判的刑期不长,过失犯罪等情况,而暴力犯罪、累犯、涉黑犯等,都严格控制。对提请假释人员公开听证,这既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又注重公正公开,集思广益,权衡利弊,严格界定。让假释人员在国庆之前回家与亲人一起喜迎祖国母亲60华诞,更是折射出司法的人性化。
集中假释不仅让获释人员回归社会,对其他仍在服刑者也是一次教育和启迪。在首批通过听证的5名服刑人员中,就有因表现良好,先后已获得两次减刑的机会的假释人员。他不仅积极接受劳动改造,还担任了监区的文化教员,协助监狱干警引导其他服刑人员积极学习文化知识。对这类服刑人员的假释,某种意义上,就是人性与良知幡然悔悟的一种褒奖。让假释人员走出大墙,就是让他们用自己的行为教育自己、感化自己,在拯救与被拯救中重新认识自己,重塑迷途者的灵魂。对仍在服刑者来说,更是为他们上了一堂接受改造重新做人的生动教育课,让他们看到新生的希望。
集中假释人员马上就要走出大墙,社会不会因此而措手不及吧?假释人员回归社会,所在地政府和社会组织、社区等能给予他们更多的理解、同情与关注吗?假释人员还有一个假释的考验期即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如何帮助他们认真改造、真诚悔改?特别在就业与生活出路上,能否做到不歧视,不嫌弃,不另眼相看?虽然经济正在回暖,有些地方还闹起了“民工荒”,有利于使假释人员自食其力,但要妥善安置好假释人员是一项系统工程,绝非脱下囚服穿上工作服那般简单,希望司法机关、政府部门以及方方面面都应做到未雨绸缪,及早作出超前安排。如果假释人员生活没着落,又遭人白眼,那么,他们中的一些人很可能选择“破罐子破摔”,还会危害社会,那么,集中假释的意义将大打折扣,而且这样的做法要面对公众的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