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叛逃罪的特征是什么
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安宁和维护祖国的尊严,是军人神圣的职责。现役军人必须忠于祖国,履行职责,英勇战斗,不怕牺牲,捍卫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军人叛逃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军事国防利益,为刑法所制裁。那么,什么叫军人叛逃罪,如何正确认定军人叛逃罪?请继续关注下文。
一、什么叫军人叛逃罪
(一)军人叛逃罪的概念
军人叛逃罪,是指军职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二)军人叛逃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军事利益和国(边)境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拉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军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叛逃行为,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如何正确认定军人叛逃罪(特点)
(一)本罪与叛逃罪的法规竞合问题
本法对军人叛逃罪和叛逃罪的规定存在部分法规竞合关系,即本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叛逃罪的规定可以包括一部分军人叛逃罪。当军人叛逃时,应优先适用本章的规定,以军人叛逃罪论处。
(二)区分本罪与逃离部队罪的界限
军人叛逃罪与逃离部队罪都有离队不归的行为,在定罪上可能发生混淆。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军人叛逃罪侵害的是国防安全秩序,而逃离部队罪侵害的是兵役秩序。
2、军人叛逃罪的行为人必须逃亡到境外,而逃离部队罪的行为人并不要求逃往境外。
3、主观方面,军人叛逃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背叛国家的目的,而逃离部队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仅有逃避服兵役的目的。
军人叛逃到境外的行为本身必然包含了逃离部队、逃避服兵役的行为,因此在适用法律上,应根据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军人叛逃罪论处,不能再定逃离部队罪实行数罪并罚。
值得一提的是,军人叛逃罪表现为出逃到境外,叛逃后并不一定投靠具体的机构、组织,即使投靠也不是投靠敌对的机构、组织,而投敌叛变罪则不一定逃到境外,但必须有具体的投靠对象,而且这些投靠对象必须是敌对的国家、集团、机构、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