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未过户车辆出了事故谁负责

  未过户车辆出了事故谁负责

  车辆买卖从交付时起发生所有权转移的。买卖双方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也不影响买方因交付而取得车辆的所有权,但其不能对抗依登记而取得所有权的。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原登记所有人丧失了对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因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登记所有人不应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值得重视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1)追尾前车的;

  (2)倒车尾撞后车的;

  (3)溜车的;

  (4)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5)逆向行驶的;

  (6)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7)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8)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9)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10)不按规定超车的;

  (11)不按规定掉头的;

  (12)不按规定会车的;

  (13)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14)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15)遇停止信号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16)遇停止信号T型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17)支干路不分的路口,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18)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辆;

  (19)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右转弯车的;

  (20)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