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牌照超出限定区域如何处罚
一、临时牌照超出限定区域如何处罚
临牌超过有效期或未悬挂临牌上路的,一旦被查处,将被视为无牌上路,一次记12分、罚款200元。
目前常见的机动车临牌分为两种,一种是天(酞)蓝底纹黑字黑框线,适用于行政辖区内临时移动的机动车;
一种是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适用于跨行政辖区临时移动的机动车,汽车4S店开具的临牌属于前一种,只能在辖区内行驶,且不超过15天。
临时号牌就是在我们没有取得正式牌照前的一种过渡牌照,在此期间行车上路必须使用临时号牌,它的法律效应和正式牌照是一样的,在取得正式牌照后临时号牌即可作废。
临时号牌共分4种,即行政辖区内的临时号牌(售卖本市的新车)、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售卖到异地的新车)、试验车辆临时牌照(测试车、工程样车等)和特种车辆临时牌照。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二、临时号牌申领条件
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在本地购车要驶往外地时,需到本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往外地;反之相同;
5、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