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怎么追索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怎么追索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是人身权益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精神痛苦和精神损伤。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追索,如果当事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支持,在当事人伤残时或者当事人死亡的情况下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以精神抚慰金的形式给付。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金额按情况而定,伤残补助一般不包含精神损失费,十级伤残该赔偿多少要根据情况具体计算。残疾赔偿金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最为关键的赔偿项目,它是根据伤者的伤残级别及户口性质计算出来的,在户口性质不变的情况下,级别越高,残疾赔偿越高。

  精神损害赔偿要件和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成立的要件有4个:①有损害后果;②有违法侵害自然人人格身份权益的侵权事实;③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④侵权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说明的是,虽已具备上述要件,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因侵权致人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方可根据受害一方的请求判令侵权人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也不是随意就能确定的,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确定: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况;③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④侵权人的获利情况;⑤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⑥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由此可见,同样的案情在不同的地区可能得到不同的结果。一般来说,发达地区的赔偿标准比欠发达地区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