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转院肇事方用出面吗
一、交通事故对方转院肇事方用出面吗
不需要。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因事故受伤而需要住院治疗的,对所住的医院在法律上并没有特别的限制性规定,只要是合理的治疗费用,都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而在当事人经住院治疗后,如果对治疗医院的治疗效果不满意的,可以要求转其他的医院治疗,但前提是要由原治疗医院先办理好出院手续,或由原院出具转院证明,就可以转入其他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
且从法律上来讲,只要是进行的与事故受伤有关的合理的治疗,因此而产生的治疗费用都属于合理的治疗费用,都有权要求事故责任方进行赔偿。
二、法律规定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9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但是,随着2004年5月1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正式实施,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被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