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投保交强险险内损失全赔偿是怎样的
不投保交强险险内损失全赔偿是怎样的
律师解析:
交强险理赔要交哪些材料
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未投保交强险有什么法律后果
车辆强制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三个月内须投保,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强制险。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强制险。
不投保罚款两倍,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强制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