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交通事故不允许私了

  不允许私了是哪些交通事故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7、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分析:

  (1)1-3这三种情形属于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是因为这几项行为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2)2、3这两项行为对交通安全的潜在危害极大,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如果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实际上就是放纵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

  (3)而4、5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这是由相关法律对“私了”适用范围所决定的。

  (4)6、7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主要是因为包括许多单方事故在内,车辆碰撞的固定物一般是交通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往往造成了国家、集体财产的损失。为了保证国家、集体财产在受到侵害后能得到及时有效赔偿,对此类事故不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好处

  1、对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其实对当事人有了一定的好处,而且可以避免以前哪些繁碎步骤,提高事故处理效率。

  2、交通民警对事故损害赔偿当场调解,简化手续,将《处理书》这一法律文书“一书多用”,既可作为调解终结书、修车证明、保险索赔证明使用,也为当事人能快速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及解决相关损害赔偿事宜提供了方便。

  3、对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交通民警当场认定责任,简化了调查取证的繁琐程序,不再对当事人尤其是无责任方扣车扣本;同时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当场刷卡记录,也极大方便了当事人。

  4、对于仅造成车物损失且对基本事实无争议的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撤除现场,按《通告》有关规定就事故损害赔偿协商后当场了结,不必等交通民警处理。这样不但方便了当事人,有效防止了交通堵塞,也给他人的出行带来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