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车辆提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转出手续的办理

  车主凭介绍信及其他相关证明(如调令、交易发票)填写《机动车过户审批申请表》,办理转籍手续。

  车辆经安全检查合格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并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

  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以便行驶至新的车主地址。

  转入手续:

  1、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车主本人。

  2、转籍车辆档案(车辆资料均按新车入户要求审核);

  3、原转籍地车管所核发的临时号牌;

  4、江西省汽车安全检测报告(指小客车类,存档);

  5、江西省公安局刑侦验车通知书(存档),省内迁入车不需刑侦。

  6、机动车辆登记表(存档);

  7、车辆彩色照片4张(贴行驶证、档案袋、机动车登记表各1张,备用1张);

  8、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拓印各3份(贴机动车登记表、江西省公安局刑侦验车通知书、档案袋各1份);

  今天的社会,已经从阶级斗争的极致中回归法治,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都是必须保障的。依法抗争,合法维权,本来就是公民的权利和法治的践行。但是,如何在多重社会矛盾多样利益冲突中,将这种维权抗争纳入法治社会公共秩序的建构之中,更好地释放这种维权抗争对于治道变革、社会进步的良性效应,还是需要求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