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重婚罪是怎么认定的

  重婚罪是怎么认定的

  1、客体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一夫一妻制度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根据这一条,也就是讲一个男人只允许娶一个女子为妻,一个女子只允许有一个丈夫法律只允许一男一女结为夫妻。

  2、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实践中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婚,二是事实婚。

  3、主体为一般主体,有两种人可构成:一是重婚者,即有配偶而尚未解除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结婚的人;二是相婚者,指明知他人有配偶而又与之结婚的人。

  4、主观方面是童接故意。有配偶的一方隐瞒事实真相,使无配偶的一方受骗上当而与之结婚的,或自己虽没有婚姻关系,但明知他人已经结婚,仍与他人结婚的,都构成重婚。无配偶的而与他人结婚,对其本人而言虽是初婚,但因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侵犯了一夫一妻制,成为重婚罪之共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

  (一)故意伤害案(轻伤);

  (二)重婚案;

  (三)遗弃案;

  (四)妨害通信自由案;

  (五)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上述所列八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由此可见,重婚案件被害人如有证据证明,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对于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