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重婚罪的含义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二、《刑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主体要件

  重婚罪具有合偶性的特点,所以重婚罪的主体不能由单个人构成。重婚罪的主体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所谓“重婚者”,是指有配偶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人。二是相婚者。所谓“相婚者”,是指本人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之结婚的人。

  四、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五、主观要件

  重婚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具体表现为:一、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如果行为人基于某些合理的依据,如认为自己的配偶已死亡而与第三人结婚的,不构成本罪;二、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如果无配偶的人受有配偶的人欺骗,误认为对方没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无配偶的入不构成本罪,而由有配偶的人单独构成重婚罪。

  六、客观要件

  重婚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